德纳律师经常性地就内外资银行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涉及不同行业的银行融资交易(包括银团贷款和项目融资),为众多国内外银行提供法律服务,并协助解决金融争议。德纳律师团队曾为内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包括机构设立、投资参股和并购、机构重组、股份上市、资产管理以及同业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同时,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深入、自贸区建设的推进以及中国企业”走出去”境外投资活动的开展,德纳律师团队也日益活跃于跨境人民币融资、自由贸易账户融资以及并购融资等跨境融资交易活动中。
服务范围
1.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设立及变更
2.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改制
3.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金融创新产品的设计、发行
4.银行业务合规性审查
5.银行与金融市场监管
6.银行债券发行、IPO等融资
7.商业贷款、银团贷款、并购贷款
8.项目融资,包括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
9.信用证、保函业务、保理业务
10.金融债权保护、不良资产处置
11.融资租赁
12.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