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业务是德纳的重要业务领域之一。德纳拥有一支专业的企业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团队,汇集了众多在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并购重组、金融投资、商事诉讼等领域具有丰富理论和实务经验的专职律师。
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部组建至今,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身份或管理人顾问身份参与承办了几十件大型房地产企业、工业企业的破产清算、重整、强制清算案件。涉及房地产、资本市场、交通、酒店、旅游、农业、机械、医药、服装、制造、货运、印染、石油、数字技术等多个行业。团队还以投资者顾问、债权人顾问等身份介入困境企业债务危机,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危机,挖掘困境企业的核心价值,为困境企业规划最优重组方案,助力其恢复经营。同时,团队还为多个地方政府或开发区提供区域性债务危机化解咨询意见和方案。
服务范围
1.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
2.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法律顾问或接受其委托,代为审核债权、代书重整计划等;
3.代理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4.担任破产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协助破产企业维持其经营及营运价值,对破产财产的清算、评估、处理、分配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制订重整、清算计划;
5.接受债权人委托参与破产程序,向债权人提供有关破产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6.接受困境企业的委托,就其债务重组事务(或预重整)开展摸底调查,并提出解决方案(预重整方案);
7.接收战略投资者的委托,为其收购、重组破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8.其他与破产、重组相关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