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家庭冷暴力可以是离婚条件吗
2020-12-23 13:50:49
admin
我国是禁止家庭暴力的,家庭暴力会影响家庭的和谐,家庭暴力往往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家庭暴力的行为表现比较多,如殴打、虐待等,那么民法典家庭冷暴力可不可以是离婚条件?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家庭冷暴力可以是离婚条件吗
民法典规定,家庭冷暴力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可以离婚,而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冷暴力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是离婚的条件之一,如果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离婚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