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处分
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处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涉及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应当采取依法分割、调解处理、另案处理等方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对于离婚时房屋没有完全安置的,法院也只会处理已安置的部分财产,无法分配不确定性的财产。
具体来讲,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依法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对于离婚时房屋没有完全安置的,法院也只会处理已安置的部分财产,因为后续安置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法院无法分配不确定性的财产。
2、调解处理。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往往牵涉到案外人,而离婚案件的诉讼主体仅限于原、被告双方,法院只能对离婚双方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不能对案外人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因此,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大多数情况下,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拆迁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对拆迁房屋处理意见中具有可执行内容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
3、另案处理。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是不能径行作出判决的,因案外人并非离婚案件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法院不应当通知其作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参加诉讼,离婚诉讼当事人也不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离婚诉讼主体以外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涉及到房屋拆迁纠纷的主要是财产分隔方面的问题,即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不明的情况下,法院无法对不能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隔,需要采用司法手段进行判定。在离婚时如果涉及到房屋拆迁纠纷等无法确定夫妻固定财产的情况下,应当本着平等分隔的原则,尽量减少分歧,完成财产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