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时限

2021-02-05 10:47:48 admin
大家都知道法院在审理一件案子的时候是有时间限制的,绝对不会把一件案子拖很久,这样对当事人的权益是不利的。在具体说到案子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的程序及时限,这可是关系到您最后能不能胜诉的问题。现在小编为大家带来“法院程序及时限是什么”的文章,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时限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起诉状,离婚诉状的格式和范本可参考本站文章“格式与范本”。

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费用: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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