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否将债务分配一方承担?
婚姻无法继续,有些人会选择“快刀斩乱麻”选择离婚终止婚姻关系。在准备离婚的过程中因为多方面原因选择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也不在少数,钱财、子女与债务问题很多时候都是纠纷的源头,尤其是债务问题。那么在武汉离婚时能否将债务分配一方承担?
离婚时能将债务分配一方,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属于夫妻间共同的财产的,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是否可以反悔?对此武汉德纳律师也做出了如下解答:
1、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
2、领取离婚证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
(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
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复婚必须双方自愿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2)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3)财产分割协议原则上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
实践中,有的人为了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将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答应给予对方,而一旦达到离婚目的,反过来又以显失公平等为由起诉。
武汉离婚时能否将债务分配一方承担?法律显然不能支持这种不诚信的行为。
①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
②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如有变更或撤销的意见,双方不能重新达成合意时,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必须在协议签订后的一年内提起,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③提起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一方必须举证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会遭到法院的驳回。
作为离婚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在争取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的问题外,一定要重视债务的分割与承担问题,毕竟有时一方债务会混为共同债务,这样对于当事人有所不公。因此建议在有一方债务或是共同债务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办理尤其需要重视,这样专业的律师会在诉讼过程中为您维护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形下,为您争取最合理的利益。